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

董立华诉安吉县公安局一案即将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本网获悉,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定于2011412日上午830,在该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董立华诉安吉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董立华系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剑山村蒋塘自然村人,因地方政府非法圈地建高尔夫球场,而多次赴北京上访,多次被抓,并先后3次受训诫。最近一次被抓是20101022,且由“浙江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北京工作组”作出《非正常上访行为处置建议书》,建议:“处以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吉县公安局据此对董立华处以8日拘留,其理由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董立华不服,先提起行政复议;有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董立华仍不服,向安吉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董立华认为,他只是路过中南海,并非到中南海上访;况且,他路过中南海时,当地警察仅凭他的背包中有上访材料,就主观推测他到中南海非法上访,显然是属于妄断。他没有影响交通;也没有妨碍他人生活;更没有干扰他人工作,何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由于地方政府非法圈地,致使农民无地可耕。董立华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而上访,阻止当地政府土地腐败,理应受到鼓励。但当地政府竟然打击报复董立华,安吉县的黑暗腐败,可见一斑。人们希望法院支持公道,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