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石家庄上访维权人士马丽君被拘留后面临劳教

(维权网信息员蒋理、甘泉报道)6月16日,河北石家庄上访维权人士马丽君家属跟本网反映,由于到北京上访,马丽君被北京警方拘留5天,石家庄警方居然声称在马丽君被拘留期满后,将对她实施劳教。
马丽君和金琪系夫妻俩,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回民,两人笃信伊斯兰教。2004年,金琪因与他人民事纠纷,被石家庄市开发区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在金琪未到场的情况下,开发区法院将金琪的厂房门锁砸坏,更换了一把新锁,将所查封的机器设备搬出交与他人,将新锁的钥匙交与房主保管,致使金琪对厂房内未查封的财产失控,被他人私自拉走,从而造成金琪几百万的重大经济损失。为此,马丽君夫妻俩多次上访。上访过程中,马丽君先后被拘留9次。终于,在不懈的上访努力下,2007年10月,石家庄中院作出裁定书,认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该案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过程中,从查封、清点登记、异地封存时存在制作出查封裁定、将厂房贴上封条后,并没有立即通知确认申请人金琪并送达裁定;在确认申请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开发区人民法院也没有通知无利害关系人到场见证,而是将厂房门锁砸坏、搬出查封的机器设备,在另换新锁后,并没有将钥匙交给确认申请人金琪,却把钥匙交给了房主,即没有对厂房内物品清点登记,又没有指定房主对厂房内财产负责保管,也没有制作笔录,造成金琪未查封的财产被他人私自拉走,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从而裁定确认开发区法院诉讼保全行为违法。

随后,马丽君夫妻俩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08年1月,开发区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居然认为中院认定其违法的裁定与事实不符,但愿意赔偿金琪人民币7.821万元。金琪不服,向石家庄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8年6月,石家庄中院赔偿委员会撤销了开发区的国家赔偿决定,决定赔偿金琪人民币19.6836万元。金琪仍不服,向河北省高院提起申诉,河北省高院责令石家庄中院复查本案。2009年1月,石家庄市中院又撤销以前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金琪人民币44.2662万元,另经济补偿金琪及妻子马丽君人民币2万元。这些赔偿,对马丽君夫妻俩的损失而言,可谓是杯水车薪。

今年 3月1日,马丽君夫妻到北京上访被河北截访者抓住押回,被送到了海南三亚“旅游”,15号以后才能返回河北。

2011年6月初,马丽君多次赴京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奔走,北京警方在马丽君的登记微机底单出了一个全国重点单子,同时由于河北省公开文件要求6月15日前统计清楚进京非正常上访,并于6月底前全部解决。石家庄桥西区东里派出所三名警察,在北京试图取证,用马丽君在北京的行为将其于石家庄拘留劳教。最后,一名桥西维稳的负责人指出,要是马丽君不能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进京非正常访),马丽君一旦回到石家庄,就要将其拘留劳教。在他们的威胁之下,万般无奈,马丽君只得于6月12日下午闯中南海西门,并被带到北京西绒线派出所,13日马丽君被送进北京看守所,拘留5天。

在马丽君即将于18日拘留期满之时,石家庄驻京办工作人员明确指出,已经办好了劳教手续,一旦马丽君从北京拘留所出来,就要将其在石家庄予以劳教。

详情请联系马丽君丈夫金琪 15930886048,1893292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