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成都黄文伟因抗拒强拆被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四川成都双流区因抗拒违法强拆而开车撞伤四人的市民黄文伟,昨日(7月15日)家属王慧从律师那里拿到起诉书,得知黄文伟被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据了解:黄文伟是因为家里遭违法强拆,当时针对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正在法院审理中,又再次遭到强拆,在强拆过程中,黄文伟因担心家人还在现场被活埋在废墟里,情急之下开车从几公里外赶到现场,撞伤了4名正在对其家强拆的人员。

6月23日,他们诉当地政府强制拆迁的行政案件胜诉,一审法院判决当地政府强拆违法,当地政府于7月6日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文伟的妻子王慧女士怀疑:她丈夫黄文伟于3月31日以“寻衅滋事”拘留,4月13日以“寻衅滋事”逮捕,7月4日办案民警告知她以“故意伤害”移交到检察院,如今检察院又以该种罪名提起公诉,这和6月23日县法院做出的行政诉讼判决是否有关?

因为3月30日强拆再次出现和王慧老公的事情发生后,当地政府曾多次以王慧老公的事情来与王慧谈判,若王慧尽快签订房屋补偿协议,那么王慧老公的事情镇政府可以向县公安局和其它部门“呼吁”,可以从轻考虑。因为王慧未答应他们的违法要求,如今给王慧老公以这个罪名起诉,是否和这个原因有关?

据王慧说:7月11日她接到消息,她原本向公司领导提出的请假,于7月4日领导已同意,但后来假条出现了问题。现王慧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上班;一种是辞职。鉴于家里的该种情况,王慧被迫辞职!王慧认为这也是政府向单位施压,试图摧毁她的意志。

7月12日上午黄水镇派出所民警周杰(警号013970)在板桥社区余安文的帮助下找到王慧(周警官说原本双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夏锋警官也要来的,因临时有事就取消了),问王慧有什么困难和诉求?

王慧告知对方:

1、去年8月2日和今年3月30日王慧家发生强拆时曾多次报警并亲自到派出所报案,至今犯罪份子仍逍遥法外,王慧要求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这也是警察的职责所在;

2、王慧老公的事情因政府一而再再而三违法的情况下造成的悲剧,这应该给王慧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

3、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应依法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4、王慧母亲和小孩系因强拆造成的今天这种状况,如何解决?

7月12日下午5:41分县国保部的夏锋给王慧打电话,他说已向周杰了解了一些情况,还有一些不清楚,让王慧将相关材料给他,若可以明天上午见面谈谈。王慧让他到法院去提取资料,因为法院的证据是经过质证的。夏锋说这是给王慧的一个机会。时至今日王慧始终不明了,王慧家房屋被强拆的事情怎么会有国保大队的参与和介入呢?何为一个机会呢?如果黄文伟的行为真的构成犯罪,难道是可以用钱来进行交换的吗?而且昨天王慧已告知夏锋,王慧不是一个犯罪分子而是一个良民,一个爱党爱国的党员,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这个事情国保参与到底是什么原因?王慧表示疑惑。

昨天下午16:15分社区的余安文给王慧打电话,让王慧把材料(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给公安局的备案材料)交给他,他好转交给周警官。王慧当即告诉他:谁要材料可以问我拿,没有必要转来转去的,何况我的电话是公开的。

余安文见王慧很生气又说:他是帮助王慧解决问题的,王慧没有必要对他那么敌意。王慧立即回复他:“若人的眼睛红了,那么他的心就黑了,若你的心还是红的,那么就不要再给别人带话。就比如说7月11日那天原本是片区民警和国保找我,为何要骗我说是市委秘书。况且我不是犯罪分子,我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有必要审问我吗?”后来他也就没有说什么。

据王慧说:她从律师处取得材料后得知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康复科病室于2011年6月7日对王素叶鉴定的意见是:被鉴定人王素叶头部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直到现在,王慧仍然不明白,她老公黄文伟的罪名从拘留到准备提起公诉,变换了三个罪名,这究竟又意味着什么呢?是否和那一纸公正的行政判决真的有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