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9日星期五

中国人保擅自变卖职工房产,两级法院不立案(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丽报道)近日,笔者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原职工蒲寒(13982391726)投诉,称该公司擅自变卖她的房产,起诉到法院,内江两级法院均以根据《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不予立案,现蒲寒以申诉至四川省高院,四川省高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822作出的受理通知书,96蒲寒拿到了受理通知书。

据了解:蒲寒1998年房改购买了大洲路67号内江人保公司的住宅。购房协议约定内江人保公司应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但内江人保公司并未办理。

2007822内江人保公司和内江市双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福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双方约定内江人保公司以大洲路67号的全部土地共计2220平方米(该宗土地是1995922获得使用权的)和双福公司合作建房。

2009年内江人保公司和内江市双福置业有限公司向内江市政府隐瞒了该宗土地上的住宅已出售给私人相应土地面积也应属私人所有,内江人保1995年获得的222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当扣减,相应土地登记应变更的情况将该宗土地全部申请变更为双福公司所有。

内江市政府在没有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将蒲寒的私有房屋变更给了内江市双福置业有限公司,不久内江市双福置业有限公司就将蒲寒房屋拆除,蒲寒得知后,通过多重途径与保险公司和内江市双福置业有限公司交涉无果,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谁知两审法院居然都以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裁定不予受理。

据蒲寒说:这样的情况他们原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还有十几家,都愤怒到了极点,但却又维权无门。

蒲寒表示:如果四川高院再不受理,她将继续向最高院申诉,直到穷尽一切权利救济手段,如果还是不行,将把官司打到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