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山东省枣庄市法院非法占地致人自焚(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周光报道)2011年127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庭审法官庄福礼带领100多人,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闯入郭继宽的厂地,进行强制评估非法占地,郭继宽曾多次上前阻止无果。为了抗议法院的违法占地,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被逼无奈的郭继宽爬上房顶,将汽油泼满自身瞬间起火自焚,随即郭继宽从房顶上坠落。郭继宽因重度烧伤、摔伤,目前正在医院抢中,但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据了解,在郭继宽现场自焚时,法官庄福礼并未上前加以劝阻,则是在一旁冷漠观看,事后也没有拨打120抢救。在郭继宽抢救期间,法院曾派人探望郭继宽,但对于庄福礼等人违法占地逼迫受害人自焚事件,法院并未给郭继宽家人合理解决及给予治疗补偿。
   
郭继宽原是一名下岗矿工,迫于生计,2004年与5位同是煤矿失业者合伙租用了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侯宅子村原区政协煤矿旧址和附近一片荒旧坑塘垃圾厂,后进行土地复垦。20041216齐村镇侯宅子村作为甲方与郭继宽等5位合伙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合同期自20051120341231,租赁期为30年,租金总价款为68万元。承租6年以来,6位合伙人共投入近500余万进行复垦建设,成功复垦土地50亩。不久,郭继宽等人成立了《市中区宏利综合厂》,投资架设起高压电,安装了两台变压器和配电设施,建造了81间市场营业房,并在空闲地面栽植树木2000余株绿化环境,使原本一片坑洼荒蛮之地变成井然有序的经营市场。
   
然而好久不长,2009年甲方突然要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土地。齐村镇政府在没有有关部门土地审批,及拆迁通知和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动用武力物力,进行强制拆迁,砸坏厂房设施,断水断电,打伤并驱赶客户,给郭继宽等5人带来经济损失达600万元。事后,郭继宽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而直到今天,郭继宽也没有得到镇政府的任何补偿。
   
2010年后,甲方曾先后向枣庄市人民法院及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租赁合同》,但都被两法院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驳回。之后不久,郭继宽等5户又遭到镇政府打击报复,相继发生纵火爆炸案,郭继宽报案后至今未予结案。
   
据知情者讲诉,庄福礼法官不顾法院判决结果,依然以法院名义公开为开发商对郭继宽厂地进行违法占地、评估,导致受害人被逼自焚事件,严重违法《物权法》相关法规,及践踏国家公务员形象。
   
受害者家属呼吁有关部门,严惩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法官违法征地的恶劣行径,并依法追求刑事责任,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依法保障公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