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成都中院剥夺当事人自由聘请代理人的权利(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116日下午,成都访民王彬如两个行政诉讼案在成都中院公开审理,另外一个行政诉讼案为法院了解情况。闻讯赶来旁听的成都周边拆迁户有五、六十人参与了旁听。

成都中院违法剥夺了王彬如自由聘请代理人的权利。

据王彬如介绍:三张传票中第一张是传她到法院谈话,她按时到达了法院,但法院却一直没有接待,直到已经过了130分,才叫她去谈话,然而法院要了解的就是她诉状上已经表明的诉讼请求,因此,王冰如让法官自己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并拒绝了法院的调解,要求法院依法宣判。

而第二张传票传唤的是130分在第八法庭公开审理,到了开庭时间,主审法官喻小岷突然提出要在调解室进行审理,被王彬如拒绝,主审法官还是找种种借口拖延,也引起了来开庭的群众起哄“法院的传票难道是一张废纸吗”,围观群众说。

在群众的压力下,230分,法庭才决定按照原来传票上的通知开庭公开审理。

然而,开庭后,主审法官不允许上诉人王彬如所聘请的代理人罗福元为其代理案件,开始不给具体理由,在群众和王彬如提出抗议的情况下,也只是口头做了解释说:四川省高院下了通知,不允许罗福元代理任何行政诉讼,理由是,罗福元不仅没有帮助政府解决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还在中间挑拨,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王彬如和罗福元要求法庭出具书面文书,法官喻小岷拒绝出具,并且以罗福元不离开今天就不开庭为理由,威胁王彬如和罗福元,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王彬如只得临时改请公民幸清贤和李双德出庭为其辩护。

这个案件是王彬如不服温江法院一审判决的行政赔偿裁定,上诉至成都市中级法院的。

据了解:案件原由是2007年在未签订协议下将王彬如的合法房屋和土地“强征强拆”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温江区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后起诉至温江法院的“行政赔偿”案,该案于08123日温江法院立案,但却迟迟不下判决,伙同温江政府一起,采取对王彬如实施拘留,非法关押等手段进行胁迫,迫使王彬如签订了及其不公平的行政违约赔偿协议,而协议签订后,政府也没有依约进行履行,在王彬如不断上访的压力下,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两协议签订后,温江法院以原被告以达成协议为由裁定王彬如败诉,因此,王彬如不服上诉至成都中院。(该两份协议明显不公,当初强行毁坏王彬如房屋400多平米,而协议只赔偿155平米,而且至今未完全履行该两份协议)。

该案审理完毕后,立即又进行了王彬如的第三个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该案是因为1171,王彬如到北京上访后,到天安门广场去玩,被当地截访人员截访,回来后,被温江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天。

该案争议焦点是:
王彬如并未在北京非法上访,只是去天安门玩耍,因此没有扰乱社会的行为。
王彬如在北京的行为,温江公安机关无权作出处理。
温江公安机程序违法,直到现在也没有向王彬如出具行政处罚通知书,也未告知王彬如权利义务。
王彬如1号失去自由,11日才被解除拘留,超过了行政处罚所决定的9天的期限。

王彬如认为:温江公安机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王彬如到天安门去影响了共产党的庆典,因而骚乱了社会秩序,是无中生有的栽赃,是对王彬如依法上访的打击报复,王彬如说:“我上访后到天安门去玩耍,就影响了共产党的生日庆典?天安门是公共场所,任何人都可以去,上访人去玩耍就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