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

苏州拆迁访民申请游行被公安局驳回

(维权网信息员张成报道)5月14日,苏州拆迁访民诉求内容为反贪、反腐、反黑的游行申请被驳回,访民拿到了市公安局盖章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理由是将严重扰乱游行地的社会秩序。

苏州市公安局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访民提出的诉求内容反贪、反腐、反黑不予提及,具体审查了什么内容也不写,将严重破坏举行地社会秩序的事实理由证据不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予以驳回,而苏州市公安局开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对此内容没有任何提及。

访民表示,上访不解决问题,法院又不受理访民的案子,游行申请被剥夺权利。每个公民都有反贪反腐反黑的义务,游行示威更是宪法赋于每个公民的权利,望各界人士关注。

苏州拆迁访民此前曾经七次申请游行,相关内容可见本网此前报道。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5/blog-post_7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