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房管局未履行监督义务,二审将在南通中院开庭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59,南通市中级法院通知张亮夫妇,定于517上午9公开审理张亮夫妇与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争议上诉案。

张亮夫妇房屋位于南通市东大街122号。20095月以来,拆迁公司和城东街道办事处逼迫张亮签订空白协议,即协议内容由拆迁公司随意填写。张亮拒绝签订比霸王条款还可怕的空白协议,却遭到了拆迁公司员工的毒打。拆迁方对张亮采取了停水停电,毁坏道路的恶劣手段,逼张亮搬迁。张亮拒绝搬迁,其房屋多次遭遇偷拆,6间房,只留得3间断墙缺门的残屋。拆迁方还将张亮的房屋圈进了围墙。张亮向房管局举报,房管局置之不理。于是,张亮夫妇向崇川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房管局败诉。

南通房管局败诉,一石激起千层浪。维权网予以报道后,美国之音和环球时报跟进报道。南通房管局不甘败诉,提起了上诉。房管局认为“城东街道也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列为第三人,并且指出,20094月中旬起,市政府将包括北街小学及周边地块在内的若干项目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组织实施。”由此可见,房管局决议要将南通市政府和崇川区政府拉进来,一起接受法院的审判。请媒体继续关注本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