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二——江苏锡山区政府指导非法的村委会选举(之二)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1020日上午七点多钟,锡山区锡北镇光明村的一个自然村——井上村村民徐宝良家里,来了两个人——徐柏松和徐宝利,他们是“选举工作人员”,徐柏松给了徐宝良六张选票。

徐宝良家只有两人有选举权,一位选民应投三张选票。一张是选村委会主任的、一张是选村委会副主任的、一张是选村委会委员的。徐宝良填写完六张选票后,就递给了徐柏松,徐宝利随即递给徐宝良两条毛巾。

20日上午八点多钟,井上村村民徐凌娟的父亲在菜地里劳动,“选举工作人员”徐士千等三人特地到菜地旁,递给徐凌娟的父亲十五张选票。此时,选民证、委托证都不需要。徐凌娟的父亲因投了五个人的选票,得了五条毛巾。

20日上午近十点钟,光明村的另一个自然村——浒村的村民黄涵清远在镇江出差,他接到电话,问他人在不在家?还说“选举工作人员”徐宝元已经在他家门口了,要黄涵清参加投票。黄回话说,他人在外地,投票的事由妻子代劳吧。

20日全天,井上村村民杨学忠和妻子,没有出村,既不见“选举工作人员”上门,也没有接到“选举工作人员”的电话,杨学忠远在西南某省工作的在光明村有选举权的儿子也没有接到与选举相关的电话或者短信。

21日早上七点多钟,徐士千和徐月花两人到杨学忠家。此时,杨学忠已外出劳动,徐士千给了九张选票杨学忠的妻子,杨妻一是因视力不好、再因不信任选举的公正性,把选票全部退给了徐士千。徐士千等人离开杨家时,放了三条毛巾到杨家。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光明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没有召开选举大会,也没有设投票站,没有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也不用选民证,村民更没有秘密写票的权利,投票不是一天内完成,选举期间没有外出的人,还可以由“选举工作人员”指定被委托人投票等等,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