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

安徽朱小平被非法拘禁行政案在朝阳法院宣判(图)




(维权网信息员田静民报道)安徽省芜湖市朱小平因强迁三年多,地方拆迁部门没给予安置,在告状无门的情况下,全家五人到北京联合国开发署喊冤,朱小萍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30天。后改为行政拘留10天,朱小平对此不服,一纸诉状将朝阳分局告上法庭。此案于1017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宣判。

朱小平说:因强迁父亲不幸身亡。被强迁后,我们全家人无家可归。地方政府不予解决问题。我们进京上访,问题仍得不到解决。走投无路,我们全家五人到联合国开发署喊“还我人权,还我居住权,还我生存权!”的口号,全家五人除妈妈吴昌兰外,姐姐朱秋霞、朱小红、朱小玲和我都被刑拘。现在两个姐姐朱秋霞、朱小红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

在法庭上,朱小萍陈述,自己是被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看守所监禁30天,因没有犯罪事实获得释放,可释放时没有释放证。朝阳分局却把刑事拘留30天,改写成行政拘留10天,折抵刑事拘留不在执行。朱小平问有这样折抵的吗?我们被无辜超期羁押20天,对我们这20天的迫害没有人负责。而朝阳分局的证人则是利害关系人,朝阳分局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应属无效。是谁给了朝阳分局无限扩张的执法权?

就这样一个荒唐的处罚决定,却被朝阳区法院认定为:“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朱小平表示,公检法不是保护老百姓,而是在保护贪官。失去法律底线的中国社会,老百姓就成了任凭当局宰割的羔羊。我们无处讲理,但我们一定维权到底,我们绝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