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

谭敏涛:2013年度中国律师界“十大伤不起”





按语:2011年年末,我曾寄望于2012年——中国律师不被伤、不敢伤、不能伤。2013年过后,现实总让人黯然神伤。经历了2013的改革初年,司法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预防冤假错案的呼声急剧高涨,各级司法机关接连注册微博加强与民众交流,判决书上网在一片期待中化作现实……但这些都无法抵消中国律师在2013年的年度“十大伤不起”。我们总结和回顾律师界的年度“十大伤不起”,不是纯粹的“揭伤疤”,而是想昭示:在一个律师权益不保的社会,司法正义注定难期;在一个律师权益屡被侵犯的社会,司法公正注定难得;在一个律师权益不断遭受侵蚀的社会,司法昌明注定难求。我们寄望于2014年,中国律师界这“十大伤不起”都能成为过眼云烟,不要再让中国律师被伤!被抓!被打!被驱逐!被迫害!被打压!被……!

 

     1、律师微博、博客接连被注销、禁言“伤不起”

   

     律师斯伟江微博屡被销号,屡次转世,其博客遭遇全文封杀;律师伍雷(李金星)微博屡遭封杀,转世频繁;律师周泽微博因为评析诸多案件被禁言;“新余案”期间,诸多律师微博遭遇封杀;律师陈光武个人网站“晨光斋”被封杀……一系列注销、禁言微博博客的背后,是打压言论的态势急剧增强。曾经,我们经历了“微博元年”,而今,我们正经历“微博寒冬”。管制微博、钳制言论、封杀用户,当律师的发声和批评都被限制,司法的病灶只会持续恶化。我们寄望于2014,律师发声少被限制和打压!

   

     2、李天一案、刘志军案引发律师职业伦理堪忧“伤不起”

   

 “李天一案”成了2013年度的娱乐大案,其中,几任辩护律师的介入成了中国律师形象具毁的象征。从有政治因素介入到为了出名才代案、从不停出示无关证据到不断辞退辩护律师、从网络热炒被害人身份到诋毁被害人人格等等,几任辩护律师出场都让中国律师的形象陡然降低。不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代理案件的目标,却为了出名不择手段,甚至于违背律师职业伦理,这样的律师代案只会让中国律师本就不高的职业形象瞬间瓦解。而在刘志军案辩护中:1、是形式辩护还是刑事辩护?2、控辩审有无内部交易?3、律师是真辩、敢辩还是配合审判?4、律师辩护有无受到压力和指示?5、指定辩护为何选择钱列阳?6、审判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还是司法真正左右案件结果?7、律师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冲突何在?既然维护的是当事人合法权益,何来侵害社会公平正义之虞?这一系列疑问背后,昭示的是一些律师代理大案要案时,缘何会将律师的职业伦理降至最低。而中国律师职业伦理研究才刚刚起步,当中国律师不断介入公共事件,中国律师的职业形象提升还有待于律师职业伦理研究的深入和加强。我们寄望于2014年,中国律师职业伦理研究能有所突破和进展,中国律师职业形象能有所改善和提升!

   

     3、律师被打、被抓、被驱逐出法庭现象有增无减“伤不起”

   

  37日,北京律师王才亮到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府后街派出所看望被从北京抓回的市民吴莎,遭不明身份人员殴打;

   

     318日,北京律师王兴在代理“吉林王刚案”时被吉林市船营法院强行驱逐出庭;

   

     43日,北京律师王全璋在江苏泰州靖江市代理一宗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被靖江市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司法拘留;

   

     412日,北京律师程海在大连中院门口被警察拖入粉红色大巴车,在车上被警号为202297的警察带三个年轻警察打伤,脸被打肿,衣服、裤子、包被扯坏;

   

     510日,山东省淄博市执业律师刘金滨在江西省新余市执业时被殴;

   

     5月,广东律师隋牧青在海南文昌办案时被当地警察无理驱逐;

   

     6月,北京律师王宇等在广西博白代理叶海燕案件时受当地警察骚扰并阻止会见叶海燕;山东律师刘金滨在江西新余被警察无故殴打;

   

     7月,山东律师刘卫国在北京第三看守所会见许志永时被无理拒绝,更恶劣的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大兴区公安局孙庄派出所警察竟将刘卫国律师带到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6个小时。

   

     75日下午230,甘肃律师王凤军在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局刑警7中队,为一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只因王律师一句质疑,“嫌疑人为何非法羁押6天才送看守所、拘留通知书羁押日期与实际日期相差8个月”,刑警突然恼羞成怒,就开始打人,把他顶到墙角,对他拳打脚踢,并恶狠狠地说打死你,众警围观、不闻不问;

   

     1016号,著名维权律师唐吉田,陪同一位杨姓公民到黑龙江鸡西市“610办公室”,要求释放遭非法绑架、拘禁的杨先生妻子时,遭到610人员的强行扣留。

   

     多位律师被打、被抓、被驱逐,外加律师遭受人身威胁,集中反映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无以自保。一个连律师人身安全都无法自保的国家,还谈何建设法治社会?在任何一起殴打律师和威胁律师的事件中,我们都见到了暴力当道,法律靠边的乖戾,而这,本不应成为一种常态,但却成了一种恶习。律师是为当事人即每一位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侵犯律师的权益即等于侵犯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律师因为人身安全难以自保而不愿代理案件时,那必将是一个国家走向无法无天的前兆。我们寄望于2014,律师能有起码的人身安全保障,方可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死磕派”律师引发高层以及体制内人士批评“伤不起”

    

 “死磕派”律师成为2013年度的一个话题,多家媒体对律师死磕进行了集中报道。2013年,律师界涌现出更多的死磕律师。而在一个法治昌明的社会,律师根本无须死磕,因为公检法人员不会公然违法乱纪,但在一个法治尚需建立的社会,律师死磕不失为一种防止公检法滥权的不得已方式。但是,正因为如此,律师死磕引起了高层人士以及一些体制内人的批评,批评的缘由无外乎律师曝光了公检法的违法乱纪行为,导致公检法脸面无存,律师死磕扰乱了法庭秩序,律师死磕导致庭审无法继续等等。律师死磕是磕出法治中国还是磕坏中国法治?从2013年的律师死磕历程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死磕,正在磕出一个公检法违法渐趋收敛、公检法办案渐趋公正、公检法人员渐趋尊重律师的法治中国。我们寄望于2014,有更多律师加入死磕,亦有更多案件无须律师死磕!

   

     5、律师代案遭受政治打压“伤不起”

   

  112日,北京通州区梨园派出所以许志永、王功权案了解事实为由,要求黎雄兵律师到派出所接受讯问;115日,公安再次找黎律师喝茶,被要求不许掺和案子、不许见外国人;丁家喜律师因举牌要求财产公开被刑拘;因参加林献羔牧师葬礼,广州唐荆陵律师刚刚在银河园公墓,被公安强行带走。陈光武律师代理郭飞雄案被广东省公安厅“请喝茶”;2013年,律师因参与敏感案件辩护而被谈话、被喝茶、被传唤、被半夜查房者日益增多。让法律的归法律,让政治的归政治,当法律案件被政治介入,律师代案自然会被认为不讲政治。在一个法治社会,所有的政治问题都应该是法律问题,但在一个口头上宣称为法治的社会,所有的法律问题都可以成为政治问题!我们寄望于2014,法律案件讲法律,法律案件少被政治介入和染指!

   

     6、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执业权利依然保障不力“伤不起”

   

  521日在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伍雷律师 和杨金柱律师 在孟荣展等人一案中欲启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问内容涉及纪委通过逼供诱供等方式办案,遂被法官打断和制止发言,紧接着伍雷和杨金柱律师被法警架着驱逐出法庭;

   

     因帮他人安装“卫星接受天线”接收国外电视节目,潘秀清等13位大连市民被以刑法300条治罪。程海等律师介入后于今年412日被暴力殴打。620日,全国各地12位律师齐聚大连参加第二天的庭审。当天晚上,正在宾馆准备开庭前工作时,所在宾馆房间突被警察包围,律师要求他们带手续来,尔后离开。

   

     7 23日,吴魁明、葛永喜律师前往海南文昌市会见郑酋午,凌晨两点多,突遭警察查房,两律师被带到海口市美兰区的云路派出所做笔录。

   

     111日,北京律师李金星、张磊、王兴到辽宁沈阳中院阅卷,因在走廊拍摄档案管理规定遭保安威胁要“把律师给我拉出去”,并称“案件归卷后只能复印不能拍照”。

   

     1113日,湖南律师杨金柱在江西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会见完魏忠平后,在门外拍照后,被看守所警察要求删除照片,遭拒绝后扣留律师,抗争多时才得以离开。

   

     1126日,叶海燕诉博白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开庭,广东律师梅春来和北京律师王宇因拒绝安检,被法院拒之院外。

   

     1127日上午11时许,张军律师在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安检时被责令坐下,因坐在了安检仪器传送带延长的部分上,被多名保安拖拽出并摔倒台阶上,并对律师脚踹、辱骂。张律师报警后,警察反而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当新刑诉法即将实施之际,我们曾对其寄予了厚望,但在新刑诉法实施这一年中,我们又见证了律师的权益被极度侵害。法条和实践之间,总有距离可寻;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有差距常有。当新刑诉法的实施未能为保障律师权益而增添砝码时,中国律师的职业权益保障又将走向何方?我们寄望于2014年,在司法改革的号角下,切实将保障律师权益落到实处,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要落实到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上,并对侵犯律师权益的公检法人员进行问责和追责。

   

     7、律师代理案件无端被解除委托“伤不起”

   

 平顶山教案,陈建刚、刘卫国、李贵生等律师被法院拒之门外,律师徐炜谨、王晖、张培洪等因法庭严重违反程序以不能履行辩护律师职责为由当庭解除委托;律师陈有西被王功权解除委托;湖南刘义柏等人涉黑案,多位律师被解除委托……动不动威胁当事人解除辩护律师、动不动在辩护律师不知情的情况解除委托关系、动不动不要律师辩护,这是权力作恶的前兆。不要律师辩护的法庭注定要制造冤案,深怕律师辩护的案件注定暗藏猫腻,解除律师委托辩护的案件注定要走向违法深渊。我们寄望于2014,律师辩护在法庭,不仅能真辩和敢辩,而且,不再被毫无缘由的解除委托!

   

     8、预防冤假错案律师却不被重视“伤不起”

   

  新一轮司法改革文件出台之际,万众瞩目,人心所向。但是,预防冤假错案的具体措施中,却少见对律师辩护和意见的重视。多起冤假错案曝光中,之前都有律师做无罪辩护,但是,当地公检法却一再撇开律师意见,径直判决有罪。预防冤假错案,缺少律师的辩护,缺少律师的作用,缺少律师的意见,只依靠体制力量来预防,只会越防越错。在司法体制还没有进行变革的当下,权力依然可以染指司法,政法委依然可以过问案件,公安权依然大于司法权,不把律师辩护当回事,公安刑讯逼供侦破的案件到了法院阶段只会酿成错案,要想彻底减少和慢慢杜绝冤假错案,在司法体制还没有进行彻底变革的当下,把辩护律师的价值提升到应有的地位,让各级司法机关重视律师的作用,让律师真辩、敢辩、能辩,并重视律师的辩护意见,即是预防冤假错案的不二法门。

   

   9、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分歧、隔阂逐渐增大“伤不起”

   

   2013年,律师利用微博等网络平台批评警察违法、司法滥权事件逐渐增多,有司法人员认为,这是律师对法院敌意太深,会加重民众误解法院,会扰乱法庭秩序;还有“五毛”认为,律师动不动认为警察违法,是不尊重警察执法权,律师应该遵纪守法。类似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律师和法官分歧严重是中国司法特有的景象,如若能撇开权力因素的介入和干预,法官可独立公正审案,分歧自会慢慢减少,只是在当下司法环境下,司法不仅甘受或是习惯了被权力染指,而且还时不时为自己寻找借口——法官面对权力染指也无可奈何!放任权力领导司法,法律人之间的分歧和冲突只会不断加剧。再者,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在中国不是无法建立的问题,而是已经分裂。因为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之间并无正常的双向流动,彼此遵守的虽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法官和检察院除了依照国家法律之外,还有权力需要遵守,而律师手中的法律在面对权力的博弈时,只会成为权力手下的牺牲品。法官背后还有上级指导案件审判;权力染指司法有增无减;法官无奈说自己也无能为力,但缘何不见曝光权贵染法?法官在庭审中和检察官同一鼻孔出气,帮助公诉人指控犯罪;处处限制律师辩护;甚或驱逐律师出庭;逼迫家属更换律师,这样的司法境遇,何以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寄望于2014,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分歧和隔阂慢慢减少和弥合,让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恪守法律成为共同的目标和方向!

   

   10、“言论自由案”逐渐增多,律师渐成救火队“伤不起”

   

  2013716日,许志永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

   

   723日,吴虹飞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北京警方刑拘,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罪,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和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建刚律师,共同担任了吴虹飞因微博不当言语被拘留一案的辩护人。

   

     823日中午,记者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带走,律师周泽和斯伟江随后介入担任其辩护人;

   

     912日,甘肃张家川发生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经张家川县公安局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认定排除他杀,死者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914日、15日网民“辉哥”就高某意外死亡先后多次通过QQ空间、微博质疑高某死因,并发布“必须得游行了!”等言论。917日,甘肃张家川少年杨辉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张家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北京律师王誓华担任杨辉辩护人。

   

      “言论自由案”在中国社会的不断涌现,说明社会管控和言论管制的急剧加强。每当发生言论自由案,我们都会看到立马有律师介入代理或辩护,律师的介入,使得类似案件划归法律框架内,力求以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凭,切实维护每一位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而厘清言论自由的边界只有将类似案件交予法院审判,但中国的法院却扮演了政府打手的角色,案件到了法院也难逃以权审判。而律师能在类似案件中起多大作用?律师介入后相关部门能否秉持公正?我们已经看到了多起案件的利好消息,律师力量不可忽视,律师介入后案件朝着法治方向发展。言论自由之辩是尊严和宪政之辩,律师积极介入言论自由案,正说明中国律师逐渐成为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最佳捍卫者。2014年,注定还会有言论自由案不断涌现,我们寄望于中国律师不辱使命,当公民的言论自由受到侵犯,他们都能第一时间介入代理和辩护。我们更希望,2014年的中国言论自由案能慢慢减少,中国律师成为言论自由案“救火队”的频率能慢慢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