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维权律师刘金湘、张海致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的公开信




尊敬的全国律协各位常务理事:王俊峰、金山、吕红兵、蒋敏、洪波、张学兵、盛雷鸣、欧永良、朱征夫、刘守民、万立、巴布、方世扬、王凡、王立华、王京宝、央金、刘正东、朱红超、佟丽华、张林林、李飞、李泽林、苏波、迟日大、邹强伦、岳琴舫、要文须、赵荣春、赵黎明、栾少湖、章靖忠、黄大泽、黄志文、黄炜、韩刚、韩德云、赖声洪、廖向琦、潘公明、戴志坚

诸君在许多人眼中都是律师中的成功者,在你们享受着这个国家律师行业给你们带来的荣耀与福利的同时,可否为二十五万律师的权益而行使你们的否决权?近期全国律协理意图通过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草案,这两个草案明显违反了《宪法》、《律师法》,直接剥夺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八条第七项规定律师个人会员有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两部草案与其说是律师执业的行业规定,不如说是一场企图扼杀依法治国的阴谋!律师协会收取了二十五万律师的会费,遇到律师执业权利受侵犯,协会不仅不敢发声却屡屡成为打压律师的工具!我们希望你们勇敢的发出你们正义的声音,践踏律师权利的协会根本就是一个伪协会,担任这种组织的领导成员不是光荣而是耻辱!希望你们站在与违宪违法行业规章作斗争的前线,你们如果懦弱就去躲开,但是既然成为了律协常务理事就不应因私心私利的诱惑而苟且!否则,你们的软弱将是中国法治的悲哀,你们作为全国律师协会的常务理事应当有担当使命之精神,有风骨不倒之正气。

中国的法治之路在何处?法治的到来需要进步律师的推动,律师执照可以吊销,但律师的进步精神永远不可摧毁!八十年前诗人陈梦家在青岛写下了一首诗《一个兵的墓銘》:也许他就要腐烂,也许被人忘记,但是他曾经站起!仅以此诗赠与诸君!

此致

律师 刘金湘
律师 张 海
201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