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

贵州访民谢勋英身份证被最高法院扣押近一年,在北京生活无着落沦为难民(图)


(维权网信息员魏全报道)谢勋英是贵州省福泉市黄丝镇鱼酉村人,1992年不幸遭遇车祸致残,在家里养伤期间遭同村人贩子拐卖到内蒙,一年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回,第二年又被同一伙人犯以帮介绍工作为借口拐卖到内蒙古,直到1999年历经千难万险逃回家乡,这两次被拐卖的途中她多次遭人贩子团伙成员强暴。

1999年谢勋英返回家乡后向当地警方检举了这伙人贩子的恶行,当地警方抓捕到这伙作恶多端的恶徒后,团伙首恶只是枉法判了个缓刑,究其原因是这伙恶徒多年的作恶多端以积攒下巨额财富,有钱行贿当地的公检法三家,且团伙成员中有人家人在当地的政法系统说了算。且当地的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指点人贩子团伙给谢勋英一定的经济补偿,企图拿钱来封住她的口。

谢勋英不服这样的判决开始上访举报,举报当地司法部门贪赃卖法的罪恶行径,在贵州省内状告无门他逐级上访举报到北京,当地司法部门怕贪赃卖法、庇护人贩子这样的罪恶暴露,多年来不折手段地对谢勋英进行打击迫害,她已经4次被关精神病院,时常多者一年、少者也达月余。她多次被当地施以酷刑,强迫食用精神类药物。身心都遭受到了巨大伤害。

当地的司法部门还买通最高法院的信访接待部门扣押谢勋英的身份证,20131123日在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大厅14号窗口正常上访登记的谢勋英的身份证遭接待员无理扣押至今未还,近一年来她多次找最高法讨要,都拒绝归还,且不说明扣押身份证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现在没有了身份证明的谢勋英在北京既不能进行正常的上访、也不能进行正常的务工,基本的生活来源就是每天靠拾荒来维持,生活、生存无有任何保障,在公权力的多从迫害下已经与难民无异。

谢勋英不禁要问,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最高法院扣押公民的身份证明近一年有什么法律依据,如此给公民造成的权利侵害和经济损失不知这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该如何审判自己的违法行径。最高法院都这样的公然的践踏法律,难怪在中国哀怨遍野、老百姓上访越访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