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

李长青律师:余文生律师遭遇酷刑情况介绍




余文生律师在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里遭遇了酷刑,实施酷刑的警察名字是:冯盛名、韩超。酷刑的使用时间,应该在112日晚到115日凌晨,一共用过三次刑。

酷刑的方式是将余文生的手臂环绕铁椅子背上,带上手铐,余文生的个不高、手臂短,根本环绕不了铁椅子,手铐无法带上,于是他们硬是将余文生的手臂掰了过来,带上手铐,当时疼的惨叫!

冯盛名、韩超2个用刑者并将手铐收紧,铁椅子又宽又高、有棱有角,手铐是环扣口,较为锋利,当时身体的肌肉骨骼完全被拉紧,用刑时手当时就肿了,酷刑后解开手铐时,余文生律师当时看到他的手,是以前手的34倍那么大。

余文生说,他当时看到那么大的手、加上他被用刑时的痛苦,当时他的感觉是无比的绝望,感觉是生不如死,而且给他用刑的冯盛名、韩超还不断拉动手铐,每一次拉动都让余文生律师惨叫,用余文生律师的话说是杀猪般的惨叫!韩超对他说:“不会让你死,但会让你生不如死。”冯盛名对他说:“别怪我们,都是你逼我这么做的,你的事根本不叫什么事,领导就要你一个态度。”

1115日左右,余文生律师发现出现小肠疝气症状。

余文生律师和我讲述这段经历的时候,全身在发抖、我的泪水哗哗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