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福建法炜林洪楠律师: 就福建“赤脚律师”纪斯尊​、残疾人徐钟富案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函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志伟院长、分管副院长、刑一庭庭长、本案合议庭:

现将进入二审的“赤脚律师”纪斯尊、残疾人徐钟富一案《辩方证据册(纪斯尊)》(2016.6.12)和浙江格至律师事务所纪中久律师《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一并呈上。

这是一起地方官员对中央媒体和中央第九巡视组就福建征地流转问题监督耿耿于怀,自创刑诉法,选择性、报复性打击 “赤脚律师”( 民间公民代理人)的典型案件。现判决的两项罪名均将既无立行政案更无立刑事案,人为拔高为犯罪,除附卷视频资料外,证据几乎均在三个月、七个月之后收集,明知国务院国土部有派人来闽,中央第九巡视组刚走,为使指控能蒙混过关,先行框定“纪斯尊编造和散布中央巡视组进驻国土厅消息”对被告人和证人进行诱供、逼供、套供,并以此证言、供述作为定案的依据。

本案不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且根本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在纪斯尊前往北京拟参加人民日报社就潘墩村强征耕地事件座谈会,被截返押解北峰贵安宾馆泡温泉八天,纪斯尊不领情,被以2014年“9.5”贵院开庭审理潘墩村三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失地访民、网民在无法入院旁听聚集门外一事,升格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其行政拘留十五天,纪斯尊提起行政复议,为扭转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无手续截访泡温泉,可能被摆上行政诉讼法庭的被动,来一个“在工作中发现纪斯尊涉嫌组织策划”2014年“8.11”失地访民、网民在国土资源厅关大门,加锁链后聚集门外一事,将案件升格转为刑事案件,临近2016年春节,纪斯尊进行绝食斗争,地方官员更为恼羞成怒,后又将一起案件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变更为寻衅滋事,以达数罪并罚,后以“案情复杂”,经几转再移,一再延期,让纪斯尊靠天天吃药,维持超期羁押。一审法院提请补充侦查,在拒不补侦的情况下,闽侯县法院依上级指令,由审委会集体拍板,作出一审判决。俩被告人均不服已上诉贵院,上诉人纪斯尊如今已关押一年八个月,实属全国罕见。

试想若如没有媒体、社会监督、没有失地访民、网民声援,触摸法庭公正,贵院(2014)榕刑终字第513号刑事裁定能冲破上方指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判决强调“法院是庄严神圣的地方”,不允许任何人以挂横幅、喊口号影响过往车辆通行速度,就认定为犯罪,这难道不是衙门作风太重了吗?!何日我们能做到“实行民主真行宪,只见公仆不见官”(朱德《和董必武祝寿诗》1946.12)。

在几经移转管辖过程中,本律师曾引而不发跃如也,建议“冷着陆”。鼓楼区公、检提出本来就是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操作,应由市一级去审理解决。看来在“雷霆万钧”查处(不知浪费多少司法资源),业已既成事实,地方官员仍怒气难消,给各级公、检、法一线法律人造成难以上青天之势,难以像毛泽东同志当年保护“赤脚医生”一样宣告纪斯尊无罪。这是对我们法律人难得的考验,中国法律人可从中吸取教训,自强风骨,义不反顾地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功成有期,希望在前。

希望我们都能从深层反思冤假错案的节点,透过这起案小事大的案件背后看到社情民意,恩怨情仇,看到世间百态,民心之痛。敬请贵院领导关注、监督二审法院的审理,兑现阳光司法。

此致
敬礼!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洪楠

2016620